问: 本人夫妇两人育有两名子女,可否每人分别申请一名子女的免税额?
答: 夫妇必须其中一人申请所有子女的免税额。一般来说,赚取较高入息的一方申请子女免税额会较有利。不过,如果其中一方是以标准税率评税,则由另一方申请子女免税额会较为有利 。
问: 如何确认受供养父母是否通常在香港居住?
答: 在确认受供养的父母是否通常居住於香港时,税务局会考虑他们与香港的社会及经济联系,而可参考的客观因素包括 :
一般来说,如受养人的父母长期居住於外地,逗留香港日数不多或只作探亲性质,即使拥有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证,税局也不会视他们为通常居住於香港。
问: 我的父母已逾60岁并持有香港身份证,但现已在内地居往。可否申请供养父母免税额?
答: 你的受养父母如果不打算继续在香港居住,只是间中回香港探亲,按香港税法,他们不算经常居住於香港,因此不符合申请条件。不过,如你的父母只是间中到内地居住,则仍会视为经常居住於香港,他们便符合申请供养父母免税额 。
问: 我每年支付$30,000给母亲作为生活费,打算申请「供养父母免税额」,应在报税表哪个部分填报生活费的金额?
答: 申请「供养父母免税额」,须视乎父母亲的居住地丶年龄和供养情况。如受养人通常在香港居住,在该年度55岁或以上,全年给予受养人不少於$12,000,便有资格申请「供养父母免税额」,但不必填上该年度实际支付的生活费 。
问: 外籍人士在香港受雇所得到的薪金,是否需要缴纳香港薪俸税?
答: 外籍人士在香港工作期间所取得的薪金,都需要缴交香港薪俸税;但如果符合下列三个条件,便可豁免缴纳薪俸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