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南中國及世界樞紐。香港享有獨特優越地埋位置。香港更連續十年評為全球貿易最自由區域。香港已成為中國企業開拓海外或海外企業開拓中國及亞太地區市場業務的必然跳板。
香港擁有健全的法制,資金可自由進出,稅制簡單清晰、低稅率,完善基建設施等,總括而已,香港提供海外本地投資者一個公平競爭的營商環境。
在《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CEPA)下,香港銀行進入中國內地市場的門檻有所降低。從2009年7月開始,香港銀行獲准辦理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業務;而且在一些行業裡,香港公司在中國成立業務中享有優惠
以英國普通法為依歸,並由本地法例加以補充,香港法制奉行司法獨立的原則,執行司法職務時不受政府的行政及立法機關所影響。
香港沒有外匯管制,香港是全球第六大外匯交易中心,具備先進的外匯結算系統。
一般為有限公司,股東以其認購股權承擔有限責任,標準資本為港幣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