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香港公司每年需要繳交什麼稅項給政府?
答: 香港公司每年需要繳付利得稅,此稅項以應評稅利潤的16.5% (2007/08:17.5%)來計算。如公司沒有應評稅盈利,也就不需要繳交利得稅 。任何稅務虧損可帶到下一年度。
問: 香港公司年結一般是哪個時候?
答: 香港沒有年結規定,通常是每年的3月31日或12月31日作為計稅基期。香港公司第一年計稅基期最長為18個月 。
問: 若不懂會計,貴公司能否提供香港會計、報稅方面的服務?
答: 可以。您只須提供相關資料,我們便可以代辦會計服務、基於會計提供的資料,我們提供審計及報稅等事宜,完成文件會遞交香港稅務局。詳情請與我們聯絡 。
問: 香港稅項有哪幾種?
答: 香港的稅項主要分為三大類:利得稅、薪俸稅及物業稅。利得稅為公司應課稅利潤之16.5% (2007/08年度:17.5%);薪俸稅根據薪金收入以累進稅率計算,繳稅上限不超於總薪金收入之15% (2007/08年度:16%);物業稅根據擁有物業之租金收入扣除20%的修葺及支出的標準免稅額後以15% (2007/08年度:16%)計算 。
問: 客戶公司只在中國境內的外資銀行開立戶口,並沒有在香港開立戶口,這樣,本公司所作的業務是否不須在香港報稅?
答: 香港法例規定,所有香港公司都需要向香港稅務局申報財務狀況,不分其業務是否在香港發生。若企業的收入來源於非香港地區,可以向稅務局申請豁免繳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