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董事會成員多元化的《上市規則》及《創業板上市規則》修訂 《企業管治守則》及《企業管治報告》的修訂包括: 在《企業管治守則》及《企業管治報告》中新增守則條文,以訂明(作為「不遵守就必須解釋」的規定)上市公司應制定有關董事會成員多元化的政策,而且應在企業管治報告內披露有關政策,若不遵守有關條文,就必須解釋;及 新增規定,訂明若上市公司已訂立有關董事會多元化的政策,應在其《企業管治報告》中有關提名委員會的部分列出其為執行政策而訂定的任何可計量目標及達標的進度。